神剑股份: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
异议。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
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
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
范围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续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
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
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
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科大
讯飞、六国化工、国盾量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童,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神剑
股份、永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佳,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过德方纳米、和胜股份、郑中设计、瑞和股份、韶能股份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良文、签字注册会计师沈童、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佳、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任晓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
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2022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
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
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
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
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
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执业,较好地完
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关于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容诚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与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