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10-23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山
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机械”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隆基机械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
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3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
发行方式向 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226,677 股,每股面值为
人 民 币 1 元 , 具 体 发 行 价 为 11.47 元 / 股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8,58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115,079.53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和
信验字(2017)第 000122 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进
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拟缩减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高端制
动盘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由原总投资金额 603,250,000.00 元,调减后总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 107,983,679.53 元。同时,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本着合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制动
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2019 年 6 月,延期至 2020 年 3 月。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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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利息 150,000,000.00 元,用于“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建设。
上述事项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建
设有所延缓、未能如期进行,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部分募
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0 年 3 月,延期至 2020 年 8 月。
上述事项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0.8.31
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 107,983,679.53 107,983,679.53 45,598,729.72
2 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 72,930,000.00 70,131,400.00 35,066,060.79
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
3 157,200,000.00 150,000,000.00 54,611,310.82
造项目
合计 338,113,679.53 328,115,079.53 135,276,101.33
四、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汽车制动系统
检测中心项目”、“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
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
拟对其建设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调整后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高端制动盘改扩建项目 2020 年 8 月 2021 年 6 月
汽车制动系统检测中心项目 2020 年 8 月 2021 年 6 月
汽车轻量化底盘数字化车间 2020 年 12 月 2021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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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
(二)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与客户需求对产线布置与设备选型进行了相应调整,
调整后项目所需设备生产周期延长,导致设备交付延期;同时,因设备选型调整
后采用了部分国外设备,造成项目建设所需进口设备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
影响交付延迟,致使公司无法在原计划的建设期内完成募投项目建设。鉴于以上
原因,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其建设完成时
间进行调整,将其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三)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
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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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
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文件,对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核查。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宏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
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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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黄 招
陈 琳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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