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8-11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2月27日15:00至2018年12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王雪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85,460,4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85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9,069,0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
代表股份 76,391,39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810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增加)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460,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373,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殷长龙、李威
3.结论意见:
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