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电: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1-05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85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
等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四川证监局上市公司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
律师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
项较多,多项内容需要年审会计师、律师履行核查程序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预
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回复工作,经申请,《问询函》回复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6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6 月 8 日、6 月 16 日、6 月 23
日、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关
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
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继续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
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047/048/050/051)。
截至目前,公司《问询函》回复、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律师事务所意见已完
成汇总稿文件,暂未收到上述事务所明确意见的最终签章文件。鉴于上述情况,
公司预计不能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经申请,公司将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