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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04-30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 年度,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
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3、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5)《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8)《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10)《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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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
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管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要
求,恪尽职守,尽到了勤勉义务,公司的决策程序与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董事
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和公司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21 年
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
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
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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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
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且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管理层。公
司 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
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
制度执行情况,针对报告中所说明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尽早消除重大
缺陷相关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
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并提升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1、围绕公司的经营、对外投资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
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
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
职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
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3、监事会将不断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
内控等专业知识。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
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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