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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海核电: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俞鹂)
    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现场出席 1 次,通讯出席 5 次,
委托出席 0 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
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
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
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 3 次。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 2021 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2 月
             会第十四次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日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3 月
             会第十五次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同意
9日
             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第五届董事                                                  同意
2021 年 4 月              告》的议案
             会第十六次
29 日                     关于《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会议                                                        同意
                          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8 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会第十七次                                                  同意
25 日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1
             会第十九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月 22 日
             会议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
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
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内控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
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俞鹂
                                                      2022 年 4 月 28 日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曲选辉)
    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现场出席 0 次,通讯出席 6 次,
委托出席 0 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
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
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
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 3 次。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 2021 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2 月
             会第十四次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日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3 月
             会第十五次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同意
9日
             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第五届董事                                                  同意
2021 年 4 月              告》的议案
             会第十六次
29 日                     关于《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会议                                                        同意
                          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8 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会第十七次                                                  同意
25 日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1
             会第十九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月 22 日
             会议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
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
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
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
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展相关会议,
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曲选辉
                                                      2022 年 4 月 28 日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叶金贤)
    作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
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并以严谨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6 次,现场出席 0 次,通讯出席 6 次,
委托出席 0 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会前认真的
查阅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在充分了解实际情
况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
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 3 次。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 2021 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2 月
             会第十四次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日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3 月
             会第十五次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同意
9日
             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第五届董事                                                  同意
2021 年 4 月              告》的议案
             会第十六次
29 日                     关于《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会议                                                        同意
                          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土地暨关联交易的
                                                                         同意
                          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8 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会第十七次                                                  同意
25 日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会议
             第五届董事
2021 年 11
             会第十九次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月 22 日
             会议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现董事会及利用到公司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
解,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及行业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过程,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
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发
展相关会议,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专业建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
计委员会会议,并提出相关专业建议。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工作,努力维护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三)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叶金贤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