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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 海核        公告编号:2022-042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海核,证券代码:002366)于 2022 年 6 月 9 日、6 月 10 日、6 月 1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2021 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
票在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四)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烟台台海核电”)、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
团”)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
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披露《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公司对《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
要》、《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更正后公告详见同日披露的上述公告。
       (六)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尚未裁定受理。
       (七)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八)经自查和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
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并提交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
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
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公司将存在无法化
解风险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烟台台海核电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9.10%,总资产占公司总
资产的 99.91%。烟台台海核电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对公司造成重大影
响。
       (四)公司对烟台台海核电担保余额为 18.19 亿元,烟台台海核电进入破产
重整程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债权人
的联系和沟通,通过与银行机构协商展期方案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协调化解债务风
险。目前,公司已经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若法院裁定公司重整,保证
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在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
    (五)台海集团、烟台台海核电已经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 年 2
月 16 日,法院裁定撤销法院(2020)鲁 0613 破 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
玛努尔高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并重整部分,烟台台海核电、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详情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
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028)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裁定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一级
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核电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目前
控股股东及子公司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进程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
切关注其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台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2,436,89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0.27%。鉴于控股股东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存在实际控制权变动
风险。若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