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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 海核         公告编号:2022-111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12 月 23 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
法院”)作出(2022)鲁 0613 破 3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台海玛努
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或“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并终结台海核电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法
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是否
同意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上述财务类强制退市风
险警示尚未满足撤销条件,即使深交所决定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
示,公司仍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状态,公
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核”,股票代码仍为“00236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
制仍为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 2019 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
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上述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满足
撤销条件,故公司股票仍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
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
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
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
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
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
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深
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的
其他风险警示不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 2019 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022 年 8 月 18 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青岛融发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莱山区法院审理,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23 日,管理人向莱山区法院提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
督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2022 年 12 月 23 日,莱山区法院作出(2022)鲁 0613 破 3 号之二《民事裁
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台海核电重整程序,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9)。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交易所是否同意
撤销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警示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2 年 12 月 26 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法
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台
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尚未
满足撤销条件,故公司股票即使被撤销因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被实施的
退市风险警示,仍将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之情形而保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状态,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海核”,股票代码仍为“002366”,股票交易日
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 2019 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上述其他风险警示尚未满足撤销
条件,故公司股票仍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公司因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显
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 2019 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3、根据《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
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
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
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
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
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
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