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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力电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89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
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
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2 日-2018 年 12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沈舟群女士;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

                                      1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7,371,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103%。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4,15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217,66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57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3,806,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305,5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13,300股,占参
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39,9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8%;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13,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6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如下;
    4.0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0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77,288,6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


                                   3
反对83,2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23,0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4%;反对 83,2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26%;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0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05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318,862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0%;
反对53,0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53,256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1%;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839%;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出席、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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