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91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回购方案及进展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于2018年11
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0.6亿元,回购股份
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法律法
规许可的其他用途,或上述多种用途的组合。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1899)。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5,239,231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66%,最高成交
价为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691,098.22元(不
含交易费用)。
二、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
鉴于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的通知:《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
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
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
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对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明确如下:为了进一步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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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
公司在完成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三年内,如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
况,导致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实施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全部
予以注销。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明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本次公告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
用途外,公司回购相关事项与2018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不存在差异。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份用途明确为股权激励,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
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回购股份用途后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回购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骨
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本次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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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
六、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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