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康力电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力电梯的独立董事,已经事前从公
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核查,现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
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康力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司《康
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4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


                                     1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
授予也符合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
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5 月 24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 万份股票期权。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马建萍、韩坚、郭俊
                                                2021 年 5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