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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力电梯: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145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部分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28)(以下简称“《预披露公
告》”),公司董事张利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501%。该减持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
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得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
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张利春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张利春先生尚未减持
公司股份。
    2、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00,000            0.2006%

 张利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0,000            0.0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1,200,000            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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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张利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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