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7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 购 报 告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7)。 (二)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1 月 4 日、2022 年 2 月 8 日、 2022 年 3 月 3 日、2022 年 4 月 2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2 日、2022 年 9 月 2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59、202201、202206、202208、 1 202223、202235、202240、202253、202258、202266、202269),具体内容详见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公告。 (三)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之日即 2022 年 5 月 9 日起,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的价格 由不高于 12 元/股调整为不高于 11.70 元/股。 (四)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33,100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0.67%,最高成交价为 8.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84 元/股,成交总金额 40,046,97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本次回 购公司股份总数为 5,333,100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0.67%。 (五)上期 2018 年、2019 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后共计回购股份 13,090,6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64%,成交总额 87,634,639.22 元 (不含交易费用)。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1,350,000 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扣除上述非交易过户股份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 余回购股份 11,740,6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47%。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93)。 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5,139,000 股用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行权 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6,601,631 股。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4)。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上期 2018 年、2019 年股份回购与本次回购股份累 2 计已达到 18,423,7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2.31%,合并 成交总额 127,681,611.22 元(不含交易费用)。扣除非交易过户股份 1,350,000 股及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5,139,000 股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 11,934,731 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 1.50%。 (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方式、数量、价格、资金总额及回购期限等相关内 容,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 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情况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也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 5,333,100 股,后续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按照截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578,579 34.30 273,164,329 34.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24,074,108 65.70 524,804,348 65.77 三、总股本 797,652,687 100.00 797,968,677 100.00 注 1:因 2022 年上半年高管锁定股解除锁定 414,250 股,导致有限售条件 3 股份减少 414,250 股,由 273,578,579 股减至 273,164,329 股。 注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增加 315,990 股,由 797,652,687 股增至 797,968,677 股。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 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607,49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 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901,87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 5,333,1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 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 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 销。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