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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2012-08-27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8 年 3 月与华欧国际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
昂证券")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保荐协议》。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财富里昂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
限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
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保荐机构。201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已与中信证券、财富里昂证券签署了《关
于保荐工作的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公司与中信证券《关
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签署之日
起,公司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持
续督导期限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此外,保荐协议约定保荐期间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推荐期间指中信证券推荐公司申请
本次非公开发行与上市的日期,持续督导期间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开始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止:(1)公司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2)公司在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
的保荐协议之日。
    同时中信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马滨、朱洁负责公司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马滨先生、朱洁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马滨,男,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2007 年加入
中信证券。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天鸿宝业重大资产重组、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重组改制、华远地产非公开发行、苏宁环球非公开发行、中粮地产配股、滨江
集团非公开发行及广宇发展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朱洁,女,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注册保荐代表人。曾参
与完成清华同方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主持清华同方 1999 年配股及吸收合
并山东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主持中国软件的改制辅导及中软网络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上市工作,参与广州控股 2003 年度 A 股增发工作,参与保
利地产的改制、辅导及 A 股发行上市工作,参与中国银行辅导及 A 股发行上市
工作、参与工商银行 A 股发行上市工作、参与保利地产 07 年度 A 股增发、09
年度非公开发行工作、负责中信地产重组及改制工作、主持首开集团房地产业务
整体上市工作,主持首开股份 09 年非公开发行工作、主持首开股份 10 年公司
债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