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10-10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在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9:30 开始,
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 19 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2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1、登记时间:201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1803 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号码: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
    通讯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邮政编码:310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2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亚厦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
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