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10-11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在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 201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开始,
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 19 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3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2、审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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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 1 项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能生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1803 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9880808
传真号码:0571-89880809
联系人:任锋 刘鉴非
通讯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邮政编码:310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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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亚厦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
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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