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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3-12-1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3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基
于独立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
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




                                 独立董事:顾云昌、汪祥耀、王力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