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3-07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47,506,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4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4 年 1 月 2 日(周四)。 一、公司股份变动概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15,8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0]119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5,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2010 年 3 月 2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 15,800 万股增 加到 21,100 万股。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7 日实施了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0 年度末总股 本 21,1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2,200 万股。 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1 年度末总股 本 42,2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 元(含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3,300 万股。 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 行权,公司对本次提出申请行权的 21 名激励对象的 243.75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 第一期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3,543.75 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条件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 (1)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谭承平、丁海富、王文广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 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长期信心,并有利于公司的市值管理,股东张伟良自愿承 诺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 25%, 股东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承诺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减持不超过所持首发限售股份的 10%,若承诺期内公司 发生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按比例对可减持数量予以相应调整。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和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4 年 1 月 2 日(周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7,506,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4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备注 数量 1 张伟良 13,972,500 13,972,500 股东 2 2 丁海富 5,589,000 5,589,000 董事长 3 王文广 5,589,000 5,589,000 副董事长 4 严建耀 5,589,000 5,589,000 股东 5 金曙光 5,589,000 5,589,000 股东 6 谭承平 5,589,000 5,589,000 股东 7 王 震 5,589,000 5,589,000 监事 合 计 47,506,500 47,506,500 - 说明:谭承平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份总数为 5,589,000 股,其中所持 3,200,000 股目前处于质押状态;王震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份总数为 5,589,000 股,其中所 持 3,980,000 股目前处于质押状态;张伟良本次申请解除的限售股份总数为 13,972,500 股,其中所持 8,330,000 股目前处于质押状态。股份质押期限至质权人 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解除限售后上述股份质押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四、其他事项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