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2014-04-23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10 名股权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自
2014 年 4 月 16 日起至 2014 年 5 月 5 日可行权共计 900,000 份股票期权(具体情
况见公司 2014-021 号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
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
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
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