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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5-31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通知于 2014 年 5 月 25 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
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14 年第 2-4 季度分别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 9.44 亿元、4.53 亿元和 3.4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
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
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明确表示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内
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天”或“目标公
司”)原股东确认:上海蓝天自股权交割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经审计所确
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合计为人民币 10,783 万元。因上海蓝天业绩
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业绩承诺,故承诺人同意
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13%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具体如下:秦晓
玲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3.12%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洪燕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8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郭卫红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34%的股权无偿转
让给公司;李兵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2.34%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朱黎明将其
持有的目标公司 2.34%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达到业绩
承诺对公司进行补偿的公告》,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