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
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2),
根据披露相关要求,特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原文中:“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3.2 未来加和丁泽成将对炫维网
络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未来加、丁泽成对炫维网络进行增资,其中未来加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7,745.61 万元取得炫维网络 38.8619%的股权,丁泽成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024.39 万元取得炫维网络 14.1969%的股权,将炫维网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86.6678 万元增至人民币 5,723.4749 万元。其他股东均放弃对本次增资的认
缴权。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炫维网络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5,723.4749 万
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浙江未来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 2224.2511 38.8619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丁泽成 812.5560 14.1969
3 朱金皓 741.6500 12.9580
4 张铭莉 444.7820 7.7712
5 周恒 82.3680 1.4391
6 黄小敏 312.0000 5.4512
北京启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7 78.0000 1.3628
合伙)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8 338.0000 5.9055
(有限合伙)
9 张明 338.0000 5.9055
10 李扶桑 265.2000 4.6336
11 张泽锐 86.6678 1.5143
合计 5723.4749 100
现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丁泽成与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炫维网络”)
股东朱金皓、张铭莉、周恒等 8 位股东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书”),以上公告中提到的“其他股东”指签署该协议书的炫维网络原八名
股东,分别为朱金皓、张铭莉、周恒、黄小敏、北京启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明、李扶桑。
二、原文中:“3.3 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完成后,未来加将受让炫维网络部
分股东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小敏、张明、李扶桑将按下
表将其持有的炫维网络股权转让给未来加。其他股东对本次股权转让均放弃优先
购买权。”
转让股权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转让方 股权转让价款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黄小敏 52 0.9085% 571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
338 5.9055% 1414
理中心(有限合伙)
张明 338 5.9055% 1258
李扶桑 265.2 4.6336% 987
合计 993.2 17.3531% 4230
本次股权转让后,炫维网络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浙江未来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217.4511 56.2150
1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丁泽成 812.5560 14.1969
3 朱金皓 741.6500 12.9580
4 张铭莉 444.7820 7.7712
5 周恒 82.3680 1.4391
6 黄小敏 260.0000 4.5427
北京启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78.0000 1.3628
7
合伙)
8 张泽锐 86.6678 1.5143
合计 5723.4749 100
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丁泽成与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炫维网络”)
股东朱金皓、张铭莉、周恒等 8 位股东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
议书”),以上公告中提到的“其他股东”指签署该协议书的炫维网络原八名股东
和增资后的新股东丁泽成,分别为朱金皓、张铭莉、周恒、黄小敏、北京启赋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明、李
扶桑和丁泽成。
三、其它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更正前:“一、交易概述
4、201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
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0.4119%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 3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该项交易,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顾云昌、汪祥耀、王力事先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但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更正后:上文中“2013 年 10 月 27 日”更正为“2014 年 10 月 27 日”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