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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2014-10-31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10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
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0.411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2),
根据披露相关要求,特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原文中:“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3.2 未来加和丁泽成将对炫维网
络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未来加、丁泽成对炫维网络进行增资,其中未来加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7,745.61 万元取得炫维网络 38.8619%的股权,丁泽成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024.39 万元取得炫维网络 14.1969%的股权,将炫维网络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86.6678 万元增至人民币 5,723.4749 万元。其他股东均放弃对本次增资的认
缴权。本次增资全部完成后,炫维网络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 5,723.4749 万
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浙江未来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                                          2224.2511               38.8619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丁泽成                   812.5560                14.1969
   3                 朱金皓                   741.6500                12.9580
   4                 张铭莉                   444.7820                7.7712
   5                  周恒                     82.3680                1.4391
      6                  黄小敏                       312.0000             5.4512
              北京启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7                                                78.0000             1.3628
                        合伙)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8                                               338.0000             5.9055
                      (有限合伙)
      9                      张明                     338.0000             5.9055
   10                    李扶桑                       265.2000             4.6336
   11                    张泽锐                        86.6678             1.5143
                      合计                            5723.4749             100

      现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丁泽成与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炫维网络”)
  股东朱金皓、张铭莉、周恒等 8 位股东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书”),以上公告中提到的“其他股东”指签署该协议书的炫维网络原八名
股东,分别为朱金皓、张铭莉、周恒、黄小敏、北京启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明、李扶桑。
      二、原文中:“3.3 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完成后,未来加将受让炫维网络部
分股东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小敏、张明、李扶桑将按下
表将其持有的炫维网络股权转让给未来加。其他股东对本次股权转让均放弃优先
购买权。”
                                      转让股权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转让方                                                     股权转让价款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黄小敏                      52                  0.9085%          571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
                                         338                 5.9055%         1414
   理中心(有限合伙)

              张明                       338                 5.9055%         1258

             李扶桑                     265.2                4.6336%          987

              合计                      993.2               17.3531%         4230

          本次股权转让后,炫维网络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浙江未来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217.4511             56.2150
  1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丁泽成                         812.5560             14.1969
  3                朱金皓                 741.6500               12.9580

  4                张铭莉                 444.7820                7.7712

  5                 周恒                   82.3680                1.4391

  6                黄小敏                 260.0000                4.5427

         北京启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78.0000                1.3628
  7
                   合伙)
  8                张泽锐                  86.6678                1.5143

                合计                      5723.4749                100
      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丁泽成与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炫维网络”)
股东朱金皓、张铭莉、周恒等 8 位股东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
议书”),以上公告中提到的“其他股东”指签署该协议书的炫维网络原八名股东
和增资后的新股东丁泽成,分别为朱金皓、张铭莉、周恒、黄小敏、北京启赋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明、李
扶桑和丁泽成。
  三、其它事项更正公告如下:
      更正前:“一、交易概述

      4、201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
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70.4119%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丁欣欣、张杏娟、王文广 3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该项交易,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顾云昌、汪祥耀、王力事先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但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更正后:上文中“2013 年 10 月 27 日”更正为“2014 年 10 月 27 日”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