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追加所持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公告2014-11-21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11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追加所持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11月20日,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
欣、张杏娟夫妇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亚厦控股和丁欣欣、张杏娟夫妇承诺将
目前所持有的公司限售股锁定期再延长7个月10天,即限售期由2014年11月21日
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追加承诺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信息
1、亚厦控股:
公司全称: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20层
注册资本:1亿元
法定代表人:丁欣欣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
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汽车零配件、有色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2、丁欣欣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
3、张杏娟女士: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担任公司董事。
(二)追加承诺股东持股情况
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股份类别 限售情况的说明
(股) 比例(%)
亚厦控股 控股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6,314,204 33.2344%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41,728 1.6871%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丁欣欣 董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5,125,183 5.0612%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159,593 2.9340%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张杏娟 董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478,778 8.8021%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总计 461,119,486 51.7239% —
注:亚厦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296,314,204股,其中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6,460,489股;质押股份
159,717,527股。
2、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上述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均未有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此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承诺的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延长锁定期
追加承诺 原限售 延长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后的限售截
股份性质 截止日 锁定期限
(股) 比例(%) 止日
2013 年 2015 年
亚厦控股 无限售股份 296,314,204 33.2377% 7 个月 10 天 6 月 30 日
5 月 28 日
2013 年 2015 年
无限售股份 15,041,728 1.6872% 7 个月 10 天 6 月 30 日
5 月 28 日
丁欣欣
2013 年 2015 年
有限售股份 45,125,183 5.0617% 7 个月 10 天 6 月 30 日
5 月 28 日
2013 年 2015 年
无限售股份 26,159,593 2.9343% 7 个月 10 天 6 月 30 日
5 月 28 日
张杏娟
2013 年 2015 年
有限售股份 78,478,778 8.8030% 7 个月 10 天 6 月 30 日
5 月 28 日
2、追加承诺的其他内容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本人郑重承诺:
(1)自2014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亚厦股份。
(2)在承诺期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送红股、配股、增持等使本人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
份数量相应调整。
(3)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
上缴公司。
三、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股东严格遵守承诺,若上述
股东违反承诺并减持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将主动、及时要求该股东承
担违约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及时办理并完成相关股份的锁定申请
手续。
四、备查文件
1、亚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追加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声明》;
2、丁欣欣、张杏娟签署的《关于追加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声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