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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出售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0-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将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出售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
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股东应进行回避。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我
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出售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秉仁、顾云昌、汪祥耀、王力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