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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
决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三季
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
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公司及相关子、孙公司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杏娟、丁欣欣租赁其位于
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望江国际中心 2(A)幢 7-13 层建筑面积共计 8,038.81 平
方米的物业用于日常办公,价格 2.8 元/平方米/日,租期为 60 天,租赁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止(共计 1,350,519.60 元)。
    议案内容请见《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号),公司根据要求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内容请见《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
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