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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8-04-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8)第 350ZA0115 号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公司)董

事会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亚厦股份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

确保后附的亚厦股份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亚厦股份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亚厦股份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

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

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亚厦股份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亚厦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钢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启盛



  中国〃北京                       二O一八年 四 月二十五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截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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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
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万安智能
有限公司等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3.12%,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8.26%。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架构、内部监督、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系统和沟通、销售与收款业务、采购与付款业务、固定资
产管理、担保业务、投资业务、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的管理、信息披
露等。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
并重点关注了市场风险,原材料波动风险、需求下滑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和财务
报告质量等风险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1) 法人治理架构
    公司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业务、人员、机
构、财务”等方面和控股股东完全独立,并引入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加大外部监督作
用;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化的建
设,加强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这样,公司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治理的双重效应,
使公司具备了持续规范发展的基础。实际工作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
层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自的议事规则、工作细则规范运作,根本
上保证了公司管理的科学和高效。公司治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与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
等的地位并能充分行使相应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还聘请律师出席并
进行见证,运作规范。
    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
事,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

                                     2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等四个专
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各专
门委员会分别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
    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
事,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的监督
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管理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需要,设臵了证券部、审计部、财务部、工管中心、
集采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资源部、法务监察部、信息部、投资部等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的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特点的职能部门,并制订了相应的部门及岗位职责,各职能部
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公司各控股子
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
相互制衡的原则设臵内部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各部门之间、各业务单元之间运行协调,控制有效。规范、合理、科学和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作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
   (2) 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
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信息披露事务、对外担保、子公司管理控制、业务环节内部控制等事项作为检查
和评估的重点。
    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活动以及监管部门检查整改的有效开展,持续监督检
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
效防范了内部控制的风险,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加强规范运
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各项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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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力资源
    为了适应当前人才需求日趋激烈的竞争,吸引高层次人才,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
较为科学的人才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提出新的人才战略,除了要招人、育人、留人,更要实现“成就人”的人才理念。
在人才聘用上,做到科学合理;在人才使用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公司在人
力资源管理方面完善了以岗定薪、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员工在亚厦
内部的职业发展将“有通道”、“有阶梯”、“有标准”、“有保障”,为广大亚厦人提供更为广
阔的发展通道与机会。
    2017年公司继续坚持人力资源优先投入的原则,打造业内优秀的专业化、职业化经
营团队,建设学习型组织。注重外设机构员工队伍本地化,对外扩张过程中坚持输出“诚
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的核心价值观,实现新老队伍的快速融合。
   (4) 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树立了以“诚信务实、艰苦奋斗、创新变革、感恩怀德”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的管理观念,在管理方式上强调制度、流程管理,注重风险防范
与效率相结合,追求稳中求进的风格,由此逐渐形成了以诚实守信为根本、注重道德
修养的价值观念。公司一贯重视企业文化氛围的营造和保持,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
治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观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承继和发扬。
   (5) 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积极改善员工生活,增强员工凝聚力、向心力和
企业竞争力。落实“以客户为中心,成就客户”,坚持倡导绿色健康、节能环保的装饰理
念,推动和引领行业发展。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资源
节约等方面的管理,在促进就业、公益慈善等方面作不懈努力,切实做到经济效益与
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不断提高企业形象
与声誉。
   (6) 信息系统和沟通
    公司启动了集团信息化项目,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将进一步体现效率提升、管理
优化、职责规范等方面的显著进步。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
合,确保信息沟通及时、有效。进一步完善现有ERP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间的整合,不
断提升信息安全化,通过引入Oracle等合作伙伴,提升IT建设,同时积极探索企业办公
                                          4
的移动解决方案,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便捷、有
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
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多种渠道进行内部信息沟通,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
息传递便捷、有效。同时,公司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
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
时获取外部信息。
   (7) 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严格执行有关销售和收款
方面的内部管理规范,对于客户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定价、样品确认、订单处理、
收款政策均有明确的授权与规定,可以保证销售和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逾期账款
能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呆账冲销均有相关管理层核准。
   (8) 采购与付款业务
    公司建立了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采购与付款相关业务。公司按照
比价采购原则,选用质量、价格、信用优良的单位作为采购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制定
了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请款与付款控制流程,明确了存货的请购、审批,采购、
验收程序。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支付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
   (9)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公司重要的资源。为了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非生产设备
的采购、生产设备的采购流程及审批过程都有明确的规定。所有固定资产的购臵均须
经过适当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管理,严格执行重要设备的使
用责任、保管责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
   (10) 生产经营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系统,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明确费用的开支标准,
但公司预算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还有待加强。
    针对公司产品的生产特点,为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库存,提高公司产品市
场占用率,公司相应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
质量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定明确了生产作业的程序、主要内容、生产协
作部门的职责,包括拟定生产计划,用料清单,存储原材料,投入生产,计算存货生
产成本,计算销货成本,质量控制等具体的操作流程。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严格执
                                     5
行,为保证各个生产环节紧密衔接,生产正常有序提供有力保障。
   (11) 财务管理
    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提高
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会计核算内容程序,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会计档案的管理等都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公司财务人员公允的处理相关会计事项,较好的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12) 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并根据
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检查、审计。
   (13) 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作了明确规
定。本公司能够较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已建立了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对担保
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
理较为严格。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合并范围外关联方担保行为。
   (14) 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及关联交易回避的情况及表决做出了详尽规定;对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权
限进行了划分,并制定了详细的审批流程,规定在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才可签署合同
或协议,交易价格需遵循市场原则。
   (15) 信息披露管理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使投资者真实、全面、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为加强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的规范和约束,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
信息(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均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和程序执行。
                                       6
    同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及有关规定,对来公司调研的机构或人员均事先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以保证机构调
研人员能遵守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信息按规定渠道披露。
    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对内幕信息的使用进行登记、归档和备查,按
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特别是定期报告的内幕知
情人均能按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报备。
   (16) 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
进行募集资金管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的三方协议;对募集资
金采用专户存储,按公告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且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
公司审计部按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管理、
合规使用。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
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①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衡量,公司
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层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错 报 金 额 ≥利 润 利润总额的 3% ≤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利润
(包含漏报)     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          总额的 3%

                                      7
    ②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总额相关的,以资产总额衡量,公
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层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错 报 金 额 ≥资 产 资产总额的 1% ≤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资产
(包含漏报)     总额的 3%           ﹤资产总额的 3%          总额的 1%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
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
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认定标准如下: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
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③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包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
                                     8
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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