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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自己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
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
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7 度日常关联交易议
案》、《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7 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2、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拟出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关于拟出售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7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3、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4、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三季度报告》、《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补充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10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5、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17 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2017 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
配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7 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
资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的规范。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
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
查与监督。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拟以不超过2.5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
信托机构、证券公司、财富管理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
财产品,同时公司拟以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和非保本型
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和非保
本型理财、信托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7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
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
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