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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8-04-2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变更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 170 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
            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为 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为
            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
            息的媒体。”                         露信息的媒体。”
第 172 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
            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
            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
第 174 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
            割。                                 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
            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 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报》、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公告。”                            上公告。”
第 176 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单。
            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
            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证券时
            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
                                                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 182 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在《中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报》、《证券日报》上公告。债权人应 和《证券日报》上公告。债权人
            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 权。
            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
债权人进行清偿。”    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