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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此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 15.15 亿元,
占公司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19.41%,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
                                                                           行完毕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2,000 2017-10-31 至 2019-10-31 否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20,000 2018-12-10 至 2019-12-09 否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5,000 2019-01-18 至 2020-01-18 否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0,000 2019-01-01 至 2020-12-31 否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6,000 2017-01-23 至 2019-01-23 是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6,000 2018-09-13 至 2021-01-23 否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0,000 2018-12-14 至 2021-12-03 否
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                 15,000 2017-07-13 至 2019-07-13 否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6,000 2018-11-16 至 2019-05-03 是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6,000 2019-05-04 至 2019-10-03 否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3,000 2018-3-30 至 2019-03-29   是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3,000 2019-5-10 至 2020-04-21   否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3,000 2018-03-05 至 2021-03-05 是(说明)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3,000 2019-04-17 至 2020-04-17 否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4,000 2019-04-15 至 2020-03-24 否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5,000 2019-06-14 至 2020-06-1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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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期
                                                                             行完毕

厦门万安智能有限公司                     3,000 2018-11-21 至 2019-11-04 否
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000 2019-02-21 至 2020-02-20 否
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600 2018-11-21 至 2019-11-20 否
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5,000 2018-01-02 至 2020-01-02 否
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8,000 2018-07-27 至 2021-07-26 是(说明)
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3,900 2018-10-29 至 2020-10-28 否
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018-06-29 至 2019-06-29 是
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019-06-17 至 2021-06-17 否
成都恒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0 2019-01-14 至 2020-01-13 否
    说明:原担保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未结清债务已转至新担保合同项下。

     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外,没有为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
差异。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因为承接公司业务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业务团队加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改聘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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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
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刘晓一、王维安、傅黎瑛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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