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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8-29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5日-2019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
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5日15:00至2019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12楼圆桌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8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2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9月10日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
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0008(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
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梁晓岚
    联系电话:0571-28208786
    传真:0571-2820878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沙秀路99号亚厦中心A座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邮编:310008
    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
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5;
    2、投票简称:“亚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9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亚厦装饰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
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
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
示的,按弃权处理。
                                                        备注
                                                    该列打勾的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意   对   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5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营业执照号码
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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