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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
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
浙江顺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1,000 万元收购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湖建
设”)持有的浙江顺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意建设”)100%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欣欣的姐夫王荣达持有梁湖建设 90%股权,且担任梁湖建设
董事;公司副董事长张威的妹妹张燕持有梁湖建设 5%股权,且担任梁湖建设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第(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丁泽成、张威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关于收购浙江顺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亚厦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厦企业管理”)签署《出资协议书》(以下简
称“本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亚厦未来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
登记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未来建筑科技”)。
    未来建筑科技投资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8,000 万元,
该出资额占未来建筑科技出资比例的 80%;亚厦企业管理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000
万元,该出资额占未来建筑科技出资比例的 20%。
    亚厦企业管理总出资额为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投资”)为普通合伙人,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0
万元,该出资额占亚厦企业管理出资比例的 5%;公司现任董事长丁泽成先生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950 万元,该出资额占亚厦企业管理出资比例的 95%。
亚厦企业管理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另外规定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故亚厦企
业管理由产业投资与丁泽成先生共同控制,公司现任监事刘卿琳先生担任亚厦企业
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亚
厦企业管理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公司与亚厦企业管理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丁泽成先生、张威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
易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等程序。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华丰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个人原因,杜水合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杜水合先生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长丁泽成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孙华丰先
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为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021
年 8 月 7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简历附后。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附:简历


    孙华丰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
科学历。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财务总监、业务中心财务总监,金宇生物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孙华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29%,除此之外
未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