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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
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
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对回购
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了《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已通过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公
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拟参与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摘要》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
    公司监事吕浬女士、刘卿琳先生、李钒先生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公司不存在有表决权的监事,因而本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