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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与杭州铁木辛柯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铁木辛柯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仅表明双方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项目,公司将
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尚存不确
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
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或“甲方”)
与杭州铁木辛柯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木辛柯”或“乙方”)
于近日在浙江省杭州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022 年 1 月 19 日,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将大力
发展装配式建筑列为主要任务,强调要构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和生产体系,
推动生产和施工智能化升级,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提高装配式
建筑综合效益。钢结构建筑是国家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要途径,钢结构建筑与装
配式装修一体化设计可以良好地解决钢结构建筑在砖混体系下存在的变形、开裂、
漏水等缺陷。采用装配式装修和钢结构一体化设计及适配的新型材料可以良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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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装配式建筑。
   公司与铁木辛柯将就装配式技术研发展开深度合作。铁木辛柯作为专业的钢
结构设计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国,涵盖各个类型钢结构项目,双方将在本协议
的指导下深度开展产业合作,铁木辛柯将优先向其承接的项目建设方推荐公司的
装配式装修产品。双方将通过各自优势就装配式建筑联合攻关重大技术课题研发,
积极申报省部级课题。
   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双方基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共同意
愿,就钢结构建筑与装配式装修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事宜达成共
识,积极承担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助力建筑业实现绿色现代化发展。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杭州铁木辛柯建筑结构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景亭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华丰路 2 号 22 幢 317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397505612Y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3 日
   经营范围: 服务:建筑结构的设计及咨询,建筑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
发、成果转让,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经查询,铁木辛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说明:近三年,公司与铁木辛柯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分析:铁木辛柯始创于 1996 年,前身为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童根树钢结构工作室,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届全国建筑钢结构行业科技创新
优秀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培育企业、杭州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研发中心。
铁木辛柯业务范围遍布全国,涵盖各个类型钢结构项目,承接了众多高层超高层
建筑、大跨场馆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的设计及顾问咨询工作。铁木辛柯深耕装配
式钢结构建筑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科研成果,自主研发的隐式框架专利体系在全
国落地 140 余个项目,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主持 2 项住建部科技课题,完成
                                   2
2 项浙江省住建厅科技课题,主参编 6 项钢结构相关标准,主参编 3 本钢结构相
关著作。经查询,铁木辛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宗旨
   双方同意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在下一阶段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的
合作模式和启动项目。双方通过战略合作,将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建立信
息互通机制,瞄准行业顶尖水准和发展前沿,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实现合作共赢。
   2、合作内容
   双方在钢结构建筑与装配式装修融合发展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合作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涉及甲方自身设计资质超限或人员
储备不足,需外部设计单位支持、配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乙方配合或分包
设计任务。乙方优先将优秀的工程设计人员等资源投入甲方委托的设计任务。
   (2)乙方所承接的设计项目涉及的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市政工程、安装
工程、装饰工程等,在甲方资质允许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甲方及所属子
公司施工。甲方及所属子公司优先将优秀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劳务班组、机械
设备、资金、技术研发等资源投入乙方推荐的项目。
   (3)双方将重点围绕相关领域,实现资源和技术资料共享,对 EPC 工程总
承包、建筑工业化(尤其是工业装配式)、浙江省未来社区项目、BIM 应用及研
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建筑与装配式装修融合发展等各个领域展开全面
的战略合作,通过各自优势联合攻关重大技术课题研发,积极申报省部级课题。
   3、合作机制
   (1)建立高层会商制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高层联席会议,研究钢结构建
筑与装配式装修融合发展等重大合作事项,达成战略性共识,指导和推动双方的
全面战略合作。
   (2)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组建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落实双方
高层达成的合作意向。
   4、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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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因签订本协议或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而知悉对方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
任。
   5、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 日)止。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 1 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以决定是否续签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6、其他条款
   (1)因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本协议
无法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且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双
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在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战略背景下,预计
公司的装配式装修业务将得到良好的政策支持。亚厦股份已连续十六年荣膺“中
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第二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甲级等专业资质,并自 2012 年开
始大力发展工业化装配式装修,通过对材料端、制造端、设计端、施工端等多个
方面的优化改良,已实现对工业化装配式装修的全产业链布局和精确把控,在装
配式装修领域拥有专业的技术储备、成熟的供应体系和优质的施工团队。2021
年公司自主研发的工业化墙面产品顺利通过绿建三星级认证,成为行业首批拥有
该国家级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装配式建筑是对传统建筑业的工业化改革,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备高度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
业务预计将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营运能力。
   3、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4、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铁木辛柯建立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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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
成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签署仅表明双方合作意向,不涉及具体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
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
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尚存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署将助力公司开展装配式装修业务,相关业务的开展、技术
的支持及产品的创新与研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协议事项在董事长办公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协议或意向书。亦不
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书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未发生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
高所持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知悉、未
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上述主
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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