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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上述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3,014,23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6%,最高成交价为 6.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25 元/股,累计成交金
额为 199,979,156.42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三、已回购股份处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用于出售”调整为“回购股份的 51.25%,即 1,692 万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其
余部分用于出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一)已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
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数为 1,69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二)已回购股份减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为回
购的 16,094,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实施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 16,094,23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20%,减持所得资金总额(减持成交金额)为 113,356,071.80 元,减
持的最高价为 7.94 元/股、最低价为 5.03 元/股、减持均价为 7.04 元/股。原回购
均价为 6.06 元/股(未剔除各项费用)。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已回购股份减持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处理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处理前                       处理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9,002,990     0.67%         9,002,990      0.67%

无限售股份                  1,330,993,508    99.33%      1,330,993,508    99.3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3,014,235     2.46%                 0      0.00%

股份总数                    1,339,996,498     100%       1,339,996,498     100%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
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本指引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
项情形回购股份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分之十,并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由于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完成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1,692 万股,转让价
格为 3.63 元/股;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减持已回购股份 2,694,235 股,减持均价
为 5.08 元/股;上述两笔已回购股份转让时间超出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后三年。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