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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厦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泽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
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
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年 报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刘晓一、王维安、傅黎瑛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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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
    4、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5、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 年度实现净
利润 84,182,275.31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418,227.5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 1,965,125,121.90 元,减去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 33,499,909.1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007,389,260.55 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4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361Z0431 号《关
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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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和非银行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计划向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申请总额度为 889,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自公司与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签订贷款及其他相关合同之
日起计算。
    公司向银行和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如下: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额度为 500,000 万元、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额度为 260,000 万元、厦门万安智能有
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额度合计为 48,000 万元、上海蓝天房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额度
为 40,000 万元、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额度为 20,000 万元、成都恒基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额度为 5,000 万元、浙江亚厦机电安装有限公司额度为 1,000 万元、浙江
全品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额度为 10,000 万元、亚厦科创园发展(绍兴)有限公司
额度为 5,000 万元。
    在年度计划总额的范围内,根据经营过程中资金实际收支情况及经营需要,公
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共享额度。
公司承诺对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使用授信共享额度后所欠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债权发生
额本金余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银行金融机构追讨债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银行和非银行机构实际授予授信情况,
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贷款和其它金融业务手续,本项授权有效期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
    8、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
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担保额
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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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公
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的议案》。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年报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及监事会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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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
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6、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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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的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亚厦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 1、2、4、5、7、8、9、10、11、13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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