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新 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 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宋文山、李军、曲国霞、姜爱丽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