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新北洋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新北洋非公开发行的股份。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5 号)核准批文,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5,196,817 股新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取得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公告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泰 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怀斌、中车金证投资有限 公司、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合计非公开发行 34,222,312 股新股,并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述非公开发行 34,222,312 股新股的限售期为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解禁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65,712,40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85,916,6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1%。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4,222,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4,222,3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6 名,分别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张怀斌。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 本次可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质押或冻 股份数量 限售的股份 市流通股份数 结的股份 (股) 数量(股) 量(股) 数(股) 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 1 3,990,228 3,990,228 3,990,228 0 心(有限合伙) 2 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 3,684,856 3,684,856 3,684,856 0 3 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 3,501,628 3,501,628 3,501,628 0 (有限合伙) 4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1,954,397 1,954,397 1,954,397 0 金 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814,332 814,332 814,332 0 6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分红-个人分红 3,501,628 3,501,628 3,501,628 0 -019L-FH002 深 7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 732,899 732,899 732,899 0 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 732,899 732,899 732,899 0 证券投资基金 9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申 2,035,830 2,035,830 2,035,830 0 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0 博时基金-邮储银行-建 2,442,997 2,442,997 2,442,997 0 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博时基金-建设银行-中 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 2,442,997 2,442,997 2,442,997 0 (集团)公司委托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12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3,501,628 3,501,628 3,501,628 0 司-投连-多策略优选 13 张怀斌 4,885,993 4,885,993 4,885,993 0 合计 34,222,312 34,222,312 34,222,312 0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 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张怀斌均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 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承诺。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 的情况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5,916,662 - 34,222,312 51,694,350 高管锁定股 20,204,260 - - 20,204,260 首发后限售股 65,712,402 - 34,222,312 31,490,090 二、无限售流通股 579,795,740 34,222,312 - 614,018,052 三、总股本 665,712,402 34,222,312 34,222,312 665,712,402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新北洋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新北洋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作出的承 诺; 3、新北洋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新北洋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成杰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