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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北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北洋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杰                             联系电话:010-66555519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雪山                           联系电话:010-665555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
一致                                             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
                                                 主要原因系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相关关
                                                 键技术复杂度高、技术难度大,产品开
                                                 发进度晚于原计划,2018年底已完成项
                                                 目主体开发并开始模具化。
                                                 二、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由于受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
                                                 响,上海及华南地区营销机构网点建设
                                                 未达预期,目前公司已完成上海分公司
                                                 的注册设立,杭州及其他华南销售办事
                                                 处正在建设中,服务网络也正在加快建
                                                 设中。
                                                 三、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相关信息化系统正在按计划建设实施,
                                                 项目按进度计划和合同约定付款。
                                                 四、自助服务终端产品研发与生产技改
                                            项目
                                            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存在尚未支付的尾
                                            款。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12.12
                                            1、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2、可转债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无                       不适用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积极配合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不适用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国有
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公司2015       是                 不适用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的承诺
2.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国有
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3.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联
众利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国有资
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是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山东鲁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
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4、合肥惟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菱津
杉-新北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丛强滋、鲁信      是                 不适用
创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份限售承诺
5、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是                 不适用
不用于或变相用于财务投资的承诺
6、公司关于自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36个月内,不会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直
接或间接向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
                                             是                 不适用
梅山保税港区鲁信益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及威海鲁信新北洋智能装备产业并购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
7、2016年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车
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潍坊鲁信康大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     是                 不适用
限合伙)及张怀斌关于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
让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保荐代表人张广新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该项目持续
                             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决定委派丁雪山先生接替张
                             广新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
                             表人更换后,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由成杰、张广
                             新变更为成杰、丁雪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成杰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