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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北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1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北洋”或“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

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北洋根据《通知》

要求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新北洋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组

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

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
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的工

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

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北洋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北洋的法人治

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

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新北洋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成杰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