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1-020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余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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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
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
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
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
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
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监管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
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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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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