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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洋: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监
督职责,促进了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4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3) 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4) 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1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1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办
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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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0)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授信额度和贷款授权的议案》
   (12)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13)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4)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1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20 年 10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
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后认为:2020年,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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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
披露,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
了诚信义务,在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财务
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对全体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
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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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监督公司董事
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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