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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北洋:东兴证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北洋

保荐代表人姓名:康志成                           联系电话:010-66555519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雪山                           联系电话:010-6655551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是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12.28
                                               《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深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积极配合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不适用                     不适用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国
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
联众利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威海国有      是                  不适用
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山东鲁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业
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3、公司关于自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36个月内,不会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直
接或间接向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波
                                             是               不适用
梅山保税港区鲁信益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及威海鲁信新北洋智能装备产业并购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
4、公司及控股股东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是               不适用
填补措施的承诺
5、公司关于不会将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是               不适用
用于或变相用于财务投资的承诺
6、公司关于自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
36个月内及使用完毕前,不会使用自有资金或
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向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       是               不适用
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及投资其他类金融业务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保荐代表人成杰先生工作变动,成杰先生不再担任该项
                             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委派康志成先生接替
                             成杰先生担任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保荐代
                             表人更换后,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由成杰、丁雪
                             山变更为康志成、丁雪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
                                                     无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志成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