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2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6.00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作为 投票对象 的
8.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5)
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间的日
8.01 √
常经营关联交易
8.02 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
8.03 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
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日
8.04 √
常经营关联交易
8.05 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
9.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5、6、8、9、10、11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以普通表决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
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
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 波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 126 号
邮 编:264203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会 上 , 股东 可 以 通过 深 交 所交 易 系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 系统 ( 地 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
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
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投
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6.00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00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8.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5)
公司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之
8.01 √
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公司与山东华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
8.02 √
易
8.03 公司与威海星地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
公司与南京百年银行设备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
8.04 √
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公司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
8.05 √
易
9.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
11.00 √
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