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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2-27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
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
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变动
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汇率价格波动造成的公司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
常经营的影响,这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
机、套利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
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及
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     孙楠   刘剑文   邓   岩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