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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05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 1 是允许企业
采用追溯调整;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
方法 2 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
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的方法 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
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采用
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
费用。
    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