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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1-25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
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查,公司已将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
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所增加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相
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查,对预计的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
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
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
    因此,同意将公司与关联方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
司、邹平县宏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汇盛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滨州绿动热电有限公司、邹平县
宏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区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邹平县宏旭热电有
限公司、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瑞信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孙   楠    刘剑文     胡   毅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