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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创控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25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8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
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4
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4
日上午9:15至2023年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新博路以东、三
号干渠桥以北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前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伟先生作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4,948,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998%。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1,339,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10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0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89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3,85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8%。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同意 264,86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2%;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6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7412%;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8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264,86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2%;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6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7412%;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8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64,861,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2%;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764,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7412%;反对 8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8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怡星、高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