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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本次借款由其另一个法人股东上海国智恒卫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上
级母公司国智恒北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担保,并且上海北斗卫星导航
应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
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军                 郭秀华                 杨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