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30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终止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终止的审议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
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
司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终止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上海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经营
情况良好,本次借款由其另一个法人股东上海国智恒卫星导航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提
供担保,并且上海产业基地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提供
反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军 郭秀华 杨 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