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1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经认真核查,现对公司对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南京元博中和科
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对北斗导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远期回购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
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 军 郭秀华 杨 虹
2019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