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0-06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合众思壮 股票代码 00238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闫文 宋晓凤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 8 号院 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 8 号院 电话 010-58275015 010-58275015 电子信箱 DongMi@UniStrong.com DongMi@UniStron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92,436,691.91 673,991,256.52 2.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6,641,132.53 -33,006,719.51 49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11,299,790.77 -37,457,209.38 464.1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257,582.27 -44,281,162.68 153.5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61 -0.0476 459.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61 -0.0476 459.03% 1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2% -0.01% -7.1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826,400,096.43 8,550,815,443.80 -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73,227,959.02 2,852,429,392.97 -6.2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2,75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郭信平 境内自然人 23.82% 177,490,695 162,711,238 质押 177,490,695 郑州航空港区 兴慧电子科技 国有法人 18.27% 136,129,909 0 质押 68,064,954 有限公司 靳荣伟 境内自然人 2.30% 17,124,816 0 朱晓红 境内自然人 1.08% 8,037,500 0 王静涛 境内自然人 0.66% 4,914,766 0 白素杰 境内自然人 0.60% 4,438,401 0 孙丽丽 境内自然人 0.59% 4,417,581 0 张钰桐 境内自然人 0.53% 3,916,897 0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法人 0.49% 3,647,458 0 有限公司 李彤 境内自然人 0.44% 3,276,596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的说明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靳荣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2,980,473 股外,还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4,144,343 股,实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17,124,816 股;朱晓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200 股外,还通过浙商证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7,937,3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明(如有) 本公司股票 8,037,500 股;孙丽丽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913,288 股外,还通 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3,504,293 股,实际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4,417,581 股;张钰桐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3,916,897 股,实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3,916,897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43.67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2.74%,主要系高精度业务及智慧城市业务收入 增加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19,664.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495.76%,主要由于公司项目型业务 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在北斗高精度、北斗移动互联、时空信息和通导一体化业务方向上产业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公司各业务 板块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强。 公司进一步强化北斗高精度应用领域的产品和市场开拓。通过国、内外多品牌和渠道拓展,强化产品市场竞争力。在 测量测绘领域,公司加大测量测绘市场开拓,产品销量上涨。在精准农业领域,公司加强与国内、外多家前装拖拉机知名厂 商的战略合作,取得了较好的业务进展。在机械控制领域,公司进一步深入并加快与三一重工、徐工集团、山推股份等主要 工程机工制造商的合作。精准农业和机械控制业务逐步打开市场,成为高精度板块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加强时空物联产业的资源投入与整合,在公安、民用航空等应用领域均取得了良好进展,且在智慧城市领域取得 重要突破,为未来时空物联应用打开了市场空间。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期间,公司积极发挥技术能力优势,利用中国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与时空信息技术,为抗疫一线提供“端+云”时空体系精准服务,助力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同时, 公司在郑州航空港区快速开发及实施部署“社区智能疫情防控平台”,我司防疫相关解决方案产品入选《河南省疫情防控相关 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录》,公司子公司入选“河南省发改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以及“郑州市工信局疫情 防控市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公司积级整合空间信息领域的相关资源,拓展地理信息测绘和空间数据获取业务,以及时空大数据平台的发展和重点 行业领域的应用,布局北斗时间在各领域的应用,强化“中国位置”、“中国精度”的应用和拓展,加强智慧城市领域的应用, 进一步加强了时空信息领域的应用与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郭信平先生与兴慧电子签署了《郑州航空港区兴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郭信平关于北京合众思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二》、《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郭信平与兴慧电子签署的《股 份转让协议》,郭信平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9,457,6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2%,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兴慧 电子。根据郭信平与兴慧电子签署的《表决权委托补充协议》,郭信平拟将其委托给兴慧电子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52,359,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26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会[2017]22号), 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号),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年 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a.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 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及其子公 司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 时,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 义务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 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 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及其子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 同负债。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对与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更多披露,例如相关会计政策、有重大影 响的判断 (可变对价的计量、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方法、估计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所用的假设等)、与 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 (本年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信息等。 b.新租赁准则 2018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 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 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1)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 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 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 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附注五、29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 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此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1)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2)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 定租赁期; (3)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及其子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 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4) 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附注五、39 作为销售进行 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卖方(承租 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 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 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于2020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554,097,396.28 (554,097,396.28) 合同负债 554,097,396.28 554,097,396.28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共68家。其中,子公司49家,孙公司19家,与上期相比,新增子公司22家;减少孙公司2家;净增 加0家,;具体见本报告第十二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20家,详见本附注九、1、(1)。 5